报名安排
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再变更。考生务必仔细填报并检查,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名信息错报、漏报和无法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已登记过报名信息(详见“报名信息登记开始,这项全国性考试明年3月举行”)的报名人员,应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人员可任选社会考点(报名点)报名,考点(报名点)名单详见各市公告。
报名人员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考生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一次只能在同一省级考试承办机构下的一个考点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咨询方式
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遇到注册、登录,缴费等问题,可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10-82345367-1),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报名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及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有关联系电话和网站见下表,电话接听时间详见各地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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