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地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加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启用6处区间测速,1处定点测速,8处交通红绿灯电子警察,24处违停抓拍设备,4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抓拍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15日启用。
二、抓拍时间
全天候24小时自动抓拍。
三、电子抓拍设备功能
1.按照规定在区间及定点测速内大小车限速70km/h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
2.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3.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机动车违法乱停;
5.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6.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7.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的:
在此,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创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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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曲珍草
编辑丨白央
来源丨山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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