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业务即将暂停办理!
一起来看看↓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
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
津人社办发〔2024〕49号
(一)
(二)
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特殊缴费核定、职工退费申请、个人账户清算、跨省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自2024年12月30日16时30分起暂停线上、线下办理,自2025年1月3日0时起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不受影响。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申报、缴费、退费业务自2024年12月30日16时30分起暂停办理,自2025年1月3日0时起恢复办理。暂停办理前已开具未缴费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恢复办理后需重新开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退费业务不受影响。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END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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