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青年男女在高架桥上肆意停车
并燃放烟花爆竹
被肥东警方依法予以处罚
2024年12月24日晚,肥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打着双闪,行驶至龙兴大道高架魏武路出口附近将车停下。随后,4名青年男女下车,从后备箱中搬出一箱烟花爆竹,放置在高架桥上并燃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找到涉事车辆,并依法传唤当事人。经过批评教育,4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出类似危险行为。
最终,民警对其在高架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对在高架桥上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2025年1月4日,山东济南历下公安机关通报:1月1日零时一男子在泉城广场北侧,违规燃放“加特林”烟花,现场人员密集。零点时分大量气球施放,该男子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风险。结合前期固定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路某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5年1月1日,浙江杭州,李某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最终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邢小牛提示
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会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
还可能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重提醒
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区域燃放
远离人群和易燃物
还应注意远离
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林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请收好
来源:新华社、广州消防、天津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