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的若干措施》。市委书记张坤主持会议并讲话。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要领会重要意义,始终将学深悟透、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全面建设农业强市,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刚性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增强法治思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做好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解读阐释法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要突出工作重点,紧扣“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时代要求,强化智慧农业、高端农业、科技农业发展,发展壮大新型食品产业规模,延伸拓展“四大涉农产业链”,推动涉农产业全链条升级。要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持续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深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打造更多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乡村治理抓手载体,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公务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若干措施》是加强新时代新征程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其中的具体要求,把公务员队伍建设放在泰兴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实干导向挺在前面,把科学管理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全媒体记者:蒋凯
编辑:徐俐
审核:邱永华
监审:曹爱民
版权说明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内容:
1.须保持图文完整,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众号ID、作者、二维码;
3.未按此规定转载的,本公众号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