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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第二批)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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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二、招聘岗位
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汇总表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缴费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6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dyszyy.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8日9:00—11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1月14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szyyzzrs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0546-8811475)。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dywsjk.dongying.gov.cn)、东营市中医院(https://www.dyszyy.com.cn)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中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营市中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东营市中医院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
八、附件
来源 | 山东卫生考试信息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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