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提醒!已有15人被查!这件事千万别做!

政务   2024-10-04 12:30   福建  


国庆假期

和亲朋好友把酒言欢

共庆盛世家国

可谓其乐融融

但是


请时刻谨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千万别心存侥幸


国庆长假期间

鲤城交警严查酒驾

10月1日以来

鲤城交警已查获酒醉驾15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保障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督促引导广大交通驾驶人

遵纪守法

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案例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充分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酒醉驾曝光台

生命无价 拒绝酒驾

10月3日0时0分许,鲤城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鲤城区笋江路执勤时,查获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依法进行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0月3日0时5分许,鲤城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江滨南路执勤时,查获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3日0时48分许,鲤城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江滨南路执勤时,查获包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包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2日02时05分许,鲤城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国道324线执勤时,查获陈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2日0时20分许,鲤城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国道324线执勤时,查获吕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检测,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鲤城交警再次提醒

广大司机朋友要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快乐假期,平安第一

觥筹交错后

请一定放下手中的车钥匙!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
实习编辑:林思敏

二审:郭巧燕

三审:蔡明思

来源:鲤城交警微发布






鲤城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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