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
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
违法地点:南俊路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
违法地点:中山路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中山路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
违法地点:南俊路01
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
02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电动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
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车的熟练程度较低,且青少年易冲动,若驾驶电动车在路上进行“竞赛”,不仅危害其自身的安全,对他人也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而且对交通规则没有良好的认知,极易出现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不得逆向行驶;
(六)不得竞速追逐;
(七)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
(八)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未成年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常常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对危险认知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学校和家长应多加关注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教育,而不是等到发生事故时才追悔莫及。
二审:郭巧燕
三审:蔡明思
来源:鲤城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