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公安城区交警曝光一批行人横穿马路违法行为

时事   2024-12-20 17:10   甘肃  

在日常生活中

总有一些人

为了抢时间、图方便

不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等规定的的过街设施

直接在车行道上跨越道路

肆意横穿马路

殊不知人在路中穿,危险随时来

横穿马路的行为

既不文明也十分危险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交警蜀黍

针对行人横穿马路 

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看看都有谁


横穿马路、翻越护栏

看似事小实则是

对交通秩序的恣意破坏

不仅是恶习

更是拿生命当儿戏

莫拿生命做赌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行人闯红灯将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闯红灯的这种行为将在事故中判定责任。
1.有信号灯的路口 切勿闯灯
     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2.无信号灯路口 切勿抢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3.过马路必须走过街设施
     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如果没有上述过街设施,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通过后垂直横过道路,不要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路中突然回头走。
4.严禁攀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
    有时候个别行人为了省事儿就冒险走“捷径”,这是很危险的行为。行人因为不想多走几步路而去翻越护栏,最终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伤害。
5.不追逐打闹 不低头玩手机
     过马路是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大事,过马路时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在此,秦州公安城区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横穿马路。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秦州公安城区交警
  • 编 审|张继明   责任编辑|辛智翔   编 辑|许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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