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
头版报道了
福建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
靶向发力护航乡村振兴
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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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蓝天,满眼皆绿。岁末年初,福建东山岛渔村里,海货交易热闹非凡。“新时代新征程农村一定会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农民会有更加火热的生活。”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东山县考察时说。
乡村振兴,关乎民心。2024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和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分地域找准切口、分领域聚焦重点、分层级压实责任、分阶段压茬推进,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乡村振兴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精准监督至关重要。对此,福建省纪委监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排查收集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上,依托覆盖全省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并公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信息;线下,结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访群众、走项目、助振兴”行动等查找问题线索、监管盲区和廉洁风险点,增强监督有效性。2024年以来,该省共有33类90.5亿元涉农惠民资金在线上公布,通过“访、走、助”行动,走访重点人群7.1万人、重大工程点位6900多个、重要民生服务窗口7400多个。
“综合各类监督情况,我们发现乡村振兴领域涉及惠农补贴、集体‘三资’、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较为集中。”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我们今天要对休闲公园进行验收,欢迎大家进群观看直播、参与监督。”近日,通过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南湖村村民所在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群,记者发现由包村工作队长、村干部等人组成的验收小组正详细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回应村民们在直播间提出的问题。
在该省纪委监委的统筹指导下,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联动推进,结合地方实际,深入探索实践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方式方法,持续深入开展监督。
村集体“三资”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漳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长期包”“低价包”等乱象,推动有关部门通过定底价、定年限、定程序、定约束条款,纪检监察干部全程监督,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公平、合理、透明,切实保障村集体的经济利益和村民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该市共推动整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合同1445宗,带动村财增收超2.05亿元。
“乡村全面振兴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聚焦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持续用好“知、督、促”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知责履责尽责,护航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