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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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现就我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办理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大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非本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三、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四、资助参保 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下同)、低保对象、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缴纳个人部分后,享受资助政策。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予重复资助。 (一)特困人员:个人不缴费,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个人缴费80元,定额资助320元。 (三)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缴费80元,定额资助320元。 (四)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80元,定额资助320元。 (五)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120元,定额资助280元。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以及社保专用pos机缴费等方式办理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 (二)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授权金额必须大于应缴金额,家庭共济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被授权金额。必备条件包括:个人账户授权人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公费医疗人员除外;个人账户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除外;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的基金可作为共济资金,供被授权人使用。 具体操作流程: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医保个账共济关系后,通过家庭共济缴费功能,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 (三)线下缴费 缴费人选择由村(社区居)委会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信用社“晋享生活”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并向缴费人提供相应的缴费入库记录;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以虚拟户申报方式进行缴费。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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