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潮汕!刚出生51天的男婴被邻居一对外来工夫妻设局抱走

民生   2024-11-11 22:05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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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潮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发生在18年前的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万开告因拐卖儿童罪获刑11年。在庭审现场,面对人贩子的“忏悔”,被拐婴儿的母亲姚绍琼悲愤难抑,洒泪当场。

姚绍琼是四川人,18年前和丈夫在潮南陈店打工。2006年12月11日,他们刚出生51天的男婴被邻居一对夫妻设局抱走

据姚绍琼介绍,设局抱走她儿子的是一对外来工夫妻,叫滕建华和张帆,分别是湖南怀化人和湖北荆州人,张帆已怀孕六七个月。和他们一样,这对夫妻也住在陈店镇溪南村球场旁一幢出租屋里,张帆平时有事无事总爱到姚绍琼房间里坐,还经常帮她抱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案发当天上午11点,张帆约姚绍琼去买菜,姚绍琼并不知道对方心怀不轨。夫妻两人趁姚绍琼不注意,用衣服将孩子包住抱走。后带着男婴窜到普宁流沙,与本案被告人万开告联系。

几天后,万开告通过一个叫“杨大姐”的人联系到买主,并与滕建华、张帆,将男婴带到陈店镇南兴宾馆三楼一房间内,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本地人。此后,滕建华与张帆先后落网并被判刑。18年后的2024年2月,被告人万开告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开告犯拐卖儿童罪,于2024年4月1日向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开告以出卖为目的,合伙偷盗婴幼儿出卖,侵犯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万开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万开告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被拐婴儿的父母仍在漫漫的寻子路上。也希望有知情者能提供线索,将一个家庭从悲痛中拯救出来。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在实施犯罪行为的18年后,万开告坐在了审判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然而,受害者的家庭情何以堪?他们骨肉分离,何时才能团圆?这起案件的审判,也正告人贩子,及早收手,不要再干伤天害理的事。

来源:今日视线

编辑:里湖前后、厝边阿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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