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以下简称社保补贴)政策,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面开始受理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社保补贴申报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就业服务中心在“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女性年满 45 周岁、男性年满55 周岁 (“4555”人员),已由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条件:
已实现灵活就业的“4555”人员,当年本人与其居住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签订一年期限灵活就业协议,同时按时缴纳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补贴享受政策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所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年龄均以身份证为准,签订的灵活就业协议需在协议中填写具体灵活就业岗位名称。
二、不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范围
(一)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社保补贴标准
2024年全省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196元(月标准183元)
四、办理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补贴人员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享受补贴人员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享受补贴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四)享受补贴人员本人激活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享受补贴人员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六)享受补贴人员本人与居住地所在乡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签订的一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
(七)代办委托人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材料时注意以下内容:
1.享受补贴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在金保工程网线上自动读取确认(本人不用提供纸质资料)。
2.提供的申报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需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所有申报人需核对提供的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可否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需要激活社保卡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
3.《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复印第2、3、7、9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在申报补贴时需留在申报社区,待社保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由社区返还给申办人员。
4.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均为A4纸,一式1份且复印件需保持页面清晰干净,无任何字迹和图画、图形等,所有表格均用黑色笔填写。
五、社保补贴办理时间
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办理:
办理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3月31日。
发放人员范围:
一是2024年符合政策规定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二是2023年度年龄是“4555”,但当年缴费没有申请社保补贴政策人员,在本人提供相关手续后,可同步补办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特别提示:
符合享受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到依安县政务大厅一楼39号窗口办理,办理时间由2025年1月6日至3月10日止。
注意:
按照文件规定,补贴年度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的,不符合社保补贴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咨询电话:0452-7036055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0452-7036017
六、社保补贴办理地点
依安县政务大厅一楼25窗口。
2024年度社保补贴,望符合条件人员相互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业务,逾期未申报人员不能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依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