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市营造人人爱读书、家家飘书香的良好氛围,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天津科技大学共同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捕捉、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对于全民阅读的宣传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市民的读书学习热情,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稿内容』
重点展示我市全民阅读活动中的快乐阅读人物,图书馆阅读故事,校园阅读场景,城市书吧、阅读新空间、智慧书房阅读活动风采,农家书屋耕读生活,实体书店阅读分享活动,各类大讲堂阅读推广活动等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03
『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师生
04
『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作品要紧扣“建设书香天津,推动全民阅读”主题,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阅读传统,体现“阅读之美”“人文之美”和“城市之美”。深入读书活动现场,深入城乡基层和广大读者之中,充分反映各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全方位展现我市积极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三)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拍摄地点和对象不限,可以本市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典型阅读场所为背景衬托,抓拍或抢拍读书、看报的场面,画面人物要形象生动、传神,感染力强。
(四)申报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人自行解决,组织方及主办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作者自行命名作品名称,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申报表请见附件或登录“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六)每人报送摄影作品限6幅(组照算1幅,每组限4 张),长边为1200像素。作品一旦获奖,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小于5M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七)报送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文字、水印等修饰,不需装裱。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接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八)征集所有作品均不退稿,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网站、展览、海报、画册制作和其他宣传品等有关公益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九)所有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征集作品相关规则,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05
『评选方式』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结果评出相应奖项。评审结果将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获奖作品。同时,活动线上接受大众投票(关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自动生成排行榜,评出作品最佳网络人气奖。
06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征集评选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设立团体最佳组织单位奖,设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证书,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本次获奖作品将在2025年海河书香节和书香天津·读书月活动期间进行宣传展览。
07
『征集方式及纸质材料』
(一)作品申报人填写《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申报表盖所在学院或职能处室公章,并将报送作品和申报表压缩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library@tust.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书香天津摄影作品+学院或姓名”。
(二)2024年11月15日前,请将作品申报表纸质材料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报送至所在校区图书馆,滨海中校区图书馆213室、河西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联系人:孙鸿,联系电话:60601028。
供稿 孙鸿
审核 王娜 钱京京 丁践
编辑 宋佳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