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来访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现将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来访接待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0:00-13:00、16:00-18:00。
二、接访地点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110办公室(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号)。
三、接访领导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副书记 、厅长江华。
四、接访范围
(一)反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相关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二)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三)其他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责相关的来访事项。
五、注意事项
(一)来访群众请提前电话预约,在接待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门卫值班室说明来意登记后,到来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
(二)请来访群众遵守来访秩序,依法、理性、有序反映问题,不得有过激、违法等行为。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提倡来访群众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详细、准确地反映问题,以便接访领导更好地了解情况;
(四)对于接访的诉求事项,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接访完毕后,请来访人员主动离开接访地点,不得干扰接访秩序和工作秩序。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6159192
联系人:陈玉辉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