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文明日喀则,有你有我!

政务   2025-01-02 18:55   西藏  

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4年1月1日《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我们有了法律依据;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我们有了法律保障!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文化滋养,离不开《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的法规保障,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践行。为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在《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

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种场合时机,通过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更大范围地传播《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使《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让“文明日喀则”情景靓丽!


二、争当贯彻《条例》的践行者

城市文明,从我做起。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遵守《条例》,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礼貌待人,行为得体;公共场所文明有礼,爱护公共设施,规范养犬,维护公共环境;行路驾车文明有礼,车窗不抛物,路边不乱停;邻里相处文明有礼,与邻和睦,互帮互助;婚丧嫁娶文明有礼,勤俭节约,移风易俗,让文明行为时时可见!


三、争当实施《条例》的维护者

《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维护。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对破坏环境卫生、损毁公共设施、浪费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


四、争当鼓励支持《条例》的行动者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为规范为遵循,人人争做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引领者,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行为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让“日行一善”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我们的行为习惯,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我们坚信

文明日喀则

你我践行

日喀则的明天会更好


主编:何胜科
编审:宋键钧
编辑:白玛卓嘎
来源日喀则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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