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男,汉族,湖南浏阳人,1972年8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人物履历
1990年09月-1993年07月 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政治侦查专业全日制大专毕业
1995年07月-2000年12月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2004年12月湘潭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1993.07--1995.11 浏阳市公安局沙市派出所民警
1995.11--1997.09 浏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
1997.09--1998.06 浏阳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侦队队长
1998.06--2000.01 浏阳市公安局政保科科员
2000.01--2003.07 浏阳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科长,浏阳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2003.07--2005.02 浏阳市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
2005.02--2008.01 浏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浏阳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浏阳市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大队长(兼)
2008.01--2011.01 浏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01--2013.12 浏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3.12--2015.09 浏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
2015.09--2018.02 浏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8.02--2018.09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2018.09--2021.02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1.02--2021.07 长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07--2021.08 长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长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名人选、督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年08月-2021年10月 长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长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年10月- 长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长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级高级警长
现任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信访、公安、交警等方面工作。分管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联系法院、检察院、政法等工作
职务任免
2024年2月2日,长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刘广的长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长沙县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