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我省公布10月份空气、水环境质量等状况
浮梁县空气质量
排名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第一
11月26日,“江西省2024年‘两山’转化路径和实践模式”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布了我省10月份空气、水环境质量等状况。
数据显示,今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2%,11个设区城市均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4.4%。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上饶市第二,鹰潭市和抚州市并列第三,赣州市第五,吉安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南昌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浮梁县、南丰县、婺源县、广昌县、南城县、兴国县、黎川县、资溪县、宜黄县、寻乌县、会昌县、石城县、贵溪市和安义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浔阳区、安源区、分宜县、青原区、柴桑区、湘东区、莲花县、东湖区、渝水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南康区和青云谱区。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江剑平介绍了全省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情况。2024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75.18,生态质量为一类。此外,我省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据统计,全省目前已有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8个,居全国第七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居全国第四位。赣县区崩岗生态修复项目、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2个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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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鸣
校 对:刘 静
一 审:吴 昊
二 审:叶 岚
三 审:陈俊绮
文章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江西发布、浮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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