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就如同一颗随时可能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的“炸弹”。10月21日,大冶市公安局罗家桥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两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0月21日凌晨,在大广高速大冶服务区,一辆无运输危险物质许可证却装满烟花爆竹的大货车被高速交警查获,随后罗家桥派出所民警陈华出警现场,将货车司机王某某和货主贾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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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货主贾某某是河南人,今年年初,他参加了江西省萍乡市上粟县举办的一个烟花展销会,认识了一位叫“红利”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老板。“十一”之后,贾某某想屯一批烟花爆竹到春节期间售卖,也不顾自己无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抱着侥幸心理,向“红利”订购了35000元的烟花爆竹,并发去了需要的种类和数量清单。
10月20日,“红利”将贾某某需要的440件烟花爆竹准备好后,便给贾某某发去信息让其上门提货。为了节省运费,贾某某便通过网上平台下单,找到了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资质的大货车司机王某某,经协商,王某某答应以2500元运费将这批烟花爆竹从江西运到河南。
当天下午,司机王某某载着贾某某开着装满烟花爆竹的货车从江西出发,21日凌晨车子行至大广高速大冶服务区时出现故障,正在停车修理的时候,高速交警上前检查,发现运输的是烟花爆竹,而且司机没有运输危险物质的许可证,便通知罗家桥派出所到现场处理。
目前,440件烟花爆竹均被扣押,王某某和贾某某也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