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挥车辆效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将逾期未完成车辆技术评定和年审的道路货物车辆信息予以公告。
请相关企业及车辆经营者及时前往所在县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车辆技术评定及年审业务。尼玛县辖区企业及车辆经营者到尼玛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办公室办理车辆技术评定及年审业务。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896-3712599
18143267733
附件:《逾期未年审货运车辆信息明细表》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尼玛拉姆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尼玛县交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