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民和县供电公司发布重要公告:关于长期零电量用户用电业务相关公告
民生
2024-11-16 12:00
青海
2024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版《供电营业规则》,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为保障广大用电客户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电力市场秩序,国网民和县供电公司将对辖区内连续零电量超6个月以上的用电客户进行销户,请涉及相关业务的电力客户自公告发布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延用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的,我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