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重”“两新”送解优丨最高补贴3万元!湘潭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启动

文摘   2024-09-30 19:49   湖南  



政府补贴每人最高可享3万元

湘潭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启动


(具体参与企业名单附后,名单将持续更新)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1.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用于住宅升级和厨卫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洁具15类商品按购置发票总额给予15%一次性补贴。

2.智能家居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蒸(烤)机、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净水器、软水机、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22类智能家居产品按购置发票总额给予15%一次性补贴。

3.适老化改造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烟感/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13类适老化改造所用商品按购置发票总额给予15%一次性补贴。

以上总计50类商品,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3万元。以上产品不包括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8大类。

4.灾后重建产品: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9号),资兴市、平江县、汨罗市、永兴县、湘阴县、华容县、沅陵县、湘潭县8个受灾严重县市,经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纳入名单的受灾户和受灾人员,购买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智能家居、适老化改造商品补贴比例提高到25%,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限申请1次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200元。因灾受损的住房重新装修、因灾易地搬迁的住房装修,每户家庭可根据装修发票金额给予15%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位消费者补贴金额总计不超过3.3万元。


四、参与企业

根据《通知》规定的条件,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县市区初审、市级复核公示、省级备案”的方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类园区内企业由所在行政区域商务部门负责初审)。

五、申领步骤

1.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在我市公布的企业通过POS机刷卡支付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具体参与企业名单附后,名单将持续更新)

2.消费者在商家开具湘潭市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发票信息:购买方为申领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为申领人身份证号;销售方名称为企业名称,服务名称为补贴范围内商品,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需完整,发票栏须严格注明“家装厨卫-补贴商品名称(需与50类补贴商品名称一致)”,补贴范围内的每一类商品须单独开具一张发票,单张发票金额不低于500元。

经公示后的受灾户因住房重新装修或灾易地搬迁装修,每户须要装修企业开具湖南省增值税发票(相关要求同上),服务名称部分需开具“建筑服务*装饰服务”,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家装厨卫-装饰服务”,每户家庭仅限提供1张装修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1万元。

3.消费者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于2024年10月10日10:00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申领入口,根据发票开具所在地选择对应市州的县市区提交申请资料。


六、所需资料

1.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购房合同首尾页图片(农村宅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村委会证明),此资料为现场上门核验备用。

3.商品销售企业开具的湘潭市增值税发票图片。申领人在活动期间,补贴范围内的每类商品限上传1张发票,同一发票不得重复申请。

4.POS机刷卡小票及对应交易的银行卡照片。申领人须至少提交1张且最多5张POS机刷卡小票,刷卡交易总金额须与发票金额一致。

5.消费者购置商品开封后的实物照片。(能辨别商品已收货,建议打开包装盒开封后拍照,相关商品信息清晰)

6.经公示后的受灾户申领装修补贴,除装修发票外,还需提供装修合同首尾页照片(含有合同双方签名内容)。

7.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可要求消费者补充提供其他佐证资料。

申请资料中的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否则将退回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自主登录平台及时查看审核状态。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七、审核流程

1.自申领人提交申领材料之日起,由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和平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领人可通过申领平台实时查看网上审核进度。

2.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电子红包至申领人电子账户。

3.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由平台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补正材料提交应在活动有效期内。


八、电子红包核销规则

消费者可在平台APP—“我的红包”中查看本次活动补贴电子红包。消费者在平台APP可受理的线上、线下商户及平台APP内商户使用,可使用电子红包抵扣订单金额,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电子红包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1.1元电子红包可抵扣1元人民币订单金额。   

2.订单金额满0.01元时,方可使用电子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   

3.电子红包不可用于转账、提现、购买活期+或者其他理财产品等。

4.电子红包具体使用规则以最终活动页面为准。

九、监督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资格,列入部门负面清单,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参加企业专册专帐保留发票、交易凭证、购物小票、配送清单、购房合同等资料备查。

3.受灾严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对申领补贴的受灾户做到现场核查全覆盖。




素材来源:湘潭商务

编辑:向远方
审核:周海云 罗昕 张璐 叶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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