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军
节
致
敬
最
可
爱
的
人
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
1927-2024
宜春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万载县人民医院
现役军人、退伍退役军人
及其家属医疗优先优惠政策
您一定要知道!
医疗优待对象
1.驻万部队或具有万载户籍的现役军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2.具有万载县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优抚对象:指烈士遗属(含部分满 60 周岁以上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
医疗优待内容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
住院优惠
1.优惠项目:所有住院费用医保比例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后个人自付部分减免10%,荣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的减免 20%,荣立平时一等功、战时二等功的减免30%;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参保不参与优惠。
2.住院路费:对前来住院的优待对象,根据需要专车接送,车费减半。(本县范围内)
3.优惠金额:单次优惠最高不超过1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 10000元。
门诊优惠
门诊就诊检查(DR、CT、超声、检验、内镜)费用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后个人自付部分减免10%,荣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的减免 20%,荣立平时一等功、战时二等功的减免30%;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参保不参与优惠。
血透病人在每年免费血液透析次数用完之后(104次),按血透费用自付部分给予补贴,18元/次封顶。荣立平时二等功以上人员做血液透析滤过者按费用自付部分给予补贴,24元/次封顶。
健康体检优惠
医疗优待对象在我院体检科健康体检的,一律在体检套餐价格基础上减免20%。
其他优惠
1.国家级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双拥人物”“优秀退役军人”等参照荣立一等功退役军人减免标准执行;省级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双拥人物”“优秀退役军人”等参照荣立平时二等功退役军人减免标准执行。
2.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的直系亲属参照普通退役军人减免标准执行。
3.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以最高等级荣誉享受优惠规定为准。
直系亲属医疗优惠
直系亲属:指医疗优待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
住院优惠
1.优惠项目:所有住院费按医保比例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后个人自付部分减免5%。
2.优惠金额:单次最高优惠不超过5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健康体检优惠
医疗优待对象直系亲属在我院体检科健康体检的,一律在体检套餐价格基础上减免15%。
医疗优待流程
住院优惠办理
1.提供材料:现役军人、退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有效证件或优待证,如果证件遗失的,请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办理出院时凭整理好的相关优抚证件到住院军人优先窗口,按优待对象相应类别和减免比例办理优惠。
门诊优惠办理
门诊自费的优待对象凭相关优抚证件到医院门诊军人优先窗口办理审核、登记及优惠(持慢性病证开药不享受优惠)。
直系亲属住院优惠办理
1.提供材料:凭优抚对象的相关优抚证件和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到医院拥军优抚服务中心办理住院审核、登记。
2.出院时凭整理好的优抚证件和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等材料到住院军人优先窗口,按优惠规定办理优惠。
健康体检优惠办理
1.优待对象来院健康体检的,凭相关优抚证件到医院门诊军人优先窗口审核、登记及优惠。
2.直系亲属来院健康体检的凭优抚对象的,相关优抚证件和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到医院门诊军人优先窗口办理审核、登记及优惠。
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医疗优待对象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享受优先服务;孤寡或暂时无家属的军人军属,医院安排专人陪同办理出入院及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
不列入优惠范围
1.属于其他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2.工伤事故。
3.违法犯罪、醉酒、自伤、自残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
4.将证、卡借给他人或用他人证、卡冒名就诊的。
编 辑:辛 婧
审 核:杨学忠
终 审: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