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司机朱某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搭载乘客途径信丰高速路口时,被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并给予罚款3万元处理。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适用法律条款不精准、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问题,随即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变更处罚决定,妥善处置好该案件。随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对朱某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相应变更,并将其中2.68万元罚款退还给了当事人。
“真的很感谢你们,能够实事求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以后我也会吸取这次教训,做个遵纪守法好公民!”接到工作人员变更处罚通知的朱某激动说道。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县司法局在行政执法案件“大起底、大排查”过程中,发现未执行“安静生产期”制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307个,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605条,形成制度机制79件,并出台《信丰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力度,下大力气纠错纠偏,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擦亮信丰规范执法“金字招牌”。
编辑|朱晓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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