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
自11月4日起
我省分三批推广电子行驶证!
(广州、深圳7月1日已试行)
11月4日启动城市
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湛江、肇庆
11月18日启动城市
江门、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
12月2日启动城市
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
那么,电子行驶证
如何申领、出示使用呢?
赶紧一起来看看!
电子行驶证申领
单位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申领。
收到用户提交电子行驶证申领请求后,系统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申领结果。
电子行驶证出示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功能,进入“电子证件”子功能,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
单位车辆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查看。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
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网上在线办理业务需要提交行驶证的,用户可选择下载电子行驶证图片。
具体操作为: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下载】按钮,本人直接出示的填写用途事项和有效期后下载,授权出示的直接下载。
下载的电子行驶证加注使用人、用途事项和有效期限水印,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
转发于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