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徐小洲的辞职请求,正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小洲辞去正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正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
白兴时为正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正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任命名单
(2024年10月1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巩晓争为正宁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屈宏琳的正宁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唐红伟为正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监 制丨邱晶晶 张玉峰
责 编丨李迪娜 王妃
编 辑丨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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