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明,判了!

民生   2025-01-07 11:54   山西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锦明受贿、伪造武装部队证件一案公开宣判

据此,法庭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对李锦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来源|人民日报、央视军

魅力怀O远
美丽家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