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公告

政务   2024-11-07 11:10   浙江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性别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干净担当、廉洁自律。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7日后出生)。

6.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是否列入考察对象。

4.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选调。根据成绩、考察结果等,提交区发改局党委会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6.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人:陈瑶,联系电话:0576-84121066。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1502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晶晶(13738608808/651918)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对比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4年11月7日。

5.未尽事宜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区发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表.docx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7日


编辑:洪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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