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吸引优秀人才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由本人自愿报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聘用为本院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院不良征信;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善于协作沟通;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系统;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需学历证书),法学专业或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和群众工作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30日);
6、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基层自治组织的退休人员,曾担任过人民陪审员的优先招聘。
三、岗位职责
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商事纠纷,从事相关司法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按调解成功案件数计取报酬。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号窗口
3、咨询电话:3301135
4、联系人:杨 渝
5、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到现场报名。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和拷贝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粘贴本人近期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和群众工作经历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一份。
(3)健康体检表(按公务员招录要求提供)。
六、招聘
根据报名条件,本院将综合评选确定拟招聘人员,考试合格的,正式聘请。
七、试用期、任期
调解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任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来源: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编辑:朱艳红
审核:雍文超
签发:陈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