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即将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硕士毕业生须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0日(含)至2007年1月2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7人,具体计划详见《2025年鞍山市铁东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9:00至2025年1月24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编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的形式命名)连同报名登记表(Excel版)共2个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2025年鞍山市铁东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2025届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所学专业);
(4)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岗位须由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附件5);
(6)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3.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②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③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④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本次招聘面试,拟于2025年2月进行,面试公告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发布。
2.面试人选的确定。本次招聘免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所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面试方式: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签约
1.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约应聘者名单。
2.签订就业协议。拟签约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5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组织部、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2699920 (区委组织部负责人才政策相关咨询)0412-2669260 (区人社局负责招聘相关咨询)
咨询时间:1月13日-1月24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扫描二维码查看详情及附件
为切实做好丹东市融媒体中心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选用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有关规定,丹东市融媒体中心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品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四)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5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5日(含)之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融媒体中心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2.与本单位职工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资格初审、考试考核、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丹东市融媒体中心“丹东发布”微信公众号和部分高校网站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至25日。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drmtzpin@163.com)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的《丹东市融媒体中心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6)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7)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8)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9)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详见附件3);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详见附件4)及社保缴费对账单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信息和《丹东市融媒体中心2025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以上报名材料要求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编号顺序排序。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已签订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丹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考核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注重测试考生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察考生与所报考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约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的权重为4:6,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因通讯不畅而导致的沟通不及时,责任自负。
考试考核顺序,由考生考前按不同岗位抽签确定。
(五)签约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融媒体中心。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我中心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我中心组织进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征信、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在丹东市融媒体中心“丹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含试用期1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依法依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初审、考试考核、签约、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中心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
七、联系方式
扫描二维码查看详情及附件
往期回顾:
来 源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丹东发布
排 版丨丰维欣
责 编丨李宛蓉
审 核丨张晓美 雒兴雯
值班编委丨陆天竹
点亮“点赞”“在看”,
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