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最新资讯、行业动态、热点新闻、政策解读等干货内容免费分享平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见问题解答
(一)《通知》所述统一延期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资质,届满前企业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办理延续?2024 年12 月31日后届满的资质,企业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办理延续? 答:根据相关规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建筑业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因此,统一延期至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资质,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应于2024年11月1 日前,建筑业企业应于 2024 年10 月1 日前,提出资质延续申请。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届满的资质,依此类推。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我们
(二)《通知》所述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 日前届满的,企业是否需要提交延续申请?是否需要考核企业人员、业绩等指标?
答:企业需要主动提交延续申请,不考核企业人员、业绩等指标。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可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建筑业证书业务办理”或“监理业证书业务办理”点击“建筑业证书延续(临时)”或“监理证书延续(临时)”功能模块申请延续,经发证部门审批通过后,延期至2024年 12 月 31 日。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我们
(三)《通知》所述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 日后届满的,企业如何办理延续? 答: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延续的,考核注册建造师指标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其他类别等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除外)延续的,各项指标需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来源: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编辑:韩程勇(182886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