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嘉兴街头!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全责

文摘   2024-11-18 19:31   湖南  
突如其来的相遇
总是惊得人一身冷汗
“鬼探头”式冲出马路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0月15日

嘉兴海宁警方就通报了

这样一起案例

10月9日17时

海宁海昌南路教育路路口

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

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章某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幸运的是

轿车的车速不快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过调查
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
未注意观察路况
横穿机动车车道
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
交警认定章某全责

章某说

他在这个路口准备左转
但是前方车辆较多且还在等红灯
便心存侥幸
准备穿过机动车车道

没想到发生了事故

在本次事故中

章某在车缝间穿行

汽车驾驶员视线被遮挡

从而引发了事故

这些细节注意起来

可以有效规避“鬼探头”

01

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视线不好的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应将脚迅速从油门踏板转移到刹车踏板,一旦有突发情况,随时准备刹车。

02

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

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要强化规则意识,守法通行,按照交通信号指示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随意横穿马路,从公交车或者其他大巴车下车时,待车辆出站或驶离后,左右观察无来车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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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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