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3)冀0404执128号
被执行人:邯郸市华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245号远大国门A座1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3MA0DM5XY0M。
法定代表人:丁宁,该公司总经理,身份证号码:230231199106042516
执行标的2177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同意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366、18931078061
联系人:赵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4)冀0404执190号
被执行人:栗玉军,男,197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南大街8号院1号楼8单元4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130404197604150316。
执行标的1087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同意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的经法院查证,奖励举报人5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039
联系人:赵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4)冀0404执469号
被执行人:张晓仓,男,1984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大平台乡东马鲁村4队029号,身份证号码130531198412232615。
执行标的332181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20%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039
联系人:赵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