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了轻微不罚的好制度,以及你们悉心的宣传教育,以后我在装货的时候心里就有底了,运输也会更加安全!”在执法现场,货车司机陈先生在执法人员的引导下,重新合规装载货物,在签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并接受普法宣传后,对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这是新版《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发布后,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就新增不罚事项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办理全市第一起《清单》新增不罚事项案件
原来,货车司机陈先生驾驶的货运车辆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车货总高度为4.2米,超过规定的限值0.2米,车货总宽度2.6米,超过规定限值0.05米,已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通过“闽执法”平台现场查询,当事人此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系其在本省本年度内初次违法,虽然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但违法情节轻微,而且经批评教育后当场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能积极配合执法,符合《清单》内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轻微不罚设置的适用条件,经普法宣传后,在其自愿签具告知承诺书,并充分认识到安全装载规范要求后,当即对陈先生予以不罚放行,同时对该不罚案件予以办结归档。
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进企业开展《清单》宣传工作
《清单》在法律允许框架内充分给予当事人“知错能改”的机会,执法做到情理兼顾,又通过普法宣传等让当事人认识到“免罚”不等于“免责”,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
《清单》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等6个领域,新增21项(初次)轻微不罚事项,将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人民群众因生产生活需要在交通运输环节易发多发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初次)轻微不罚范围,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积极作为!
据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体现《清单》执法为民、包容审慎监管的精神,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参与新版《清单》意见征求、初稿草拟等环节,针对道路运输生产生活所需柴油,具有运输量少、运输频次高、危险性低的特点,汇总分析全市近5年来的923起危运案件,通过对涉及柴油运输的违法行为、运输总量、每个容器运输量的分析,并征求应急管理、商务、基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等单位和专家意见建议后,提出“运输柴油不超过200升且符合相应条件应纳入初次轻微不罚范围”等建议三十余条,且最终被新版《清单》采纳,推动新版《清单》更接地气、更具温度。
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下一步,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结合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版),全面深入推广清单适用宣传,对首违、轻微违法实施告知承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又体现执法温度,有效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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