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面向全县择优比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择优比选公务员6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县直机关择优比选公务员岗位表》和《县直事业单位择优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公务员
择优比选范围:18个乡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编制人员
择优比选对象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全额财政供给事业人员(不包含教育和医疗机构在编人员),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后出生。
4. 须本县在编在岗人员,近3年无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情况。
5.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 具备择优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比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录用试用期的。
6. 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7. 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 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将报名材料纸质版、PDF 版(U 盘拷入)报送至相关比选单位(县委组织部地址:县政务办公区1号楼209室;县委统战部地址:县政务办公区10号楼207室;县委督查考核事务中心:县政务办公区3号楼101室)。
报名材料:《择优比选公务员报名表》《择优比选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附件4);公务员提供最新干部任免表,事业人员提供《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乡镇须加盖党委公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重复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至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会同比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比选资格。
2. 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比选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择优比选活动,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反馈,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择优比选方式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由各比选单位结合岗位需求综合研判,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确定择优比选人员。
(四)调动
对拟调动人员,设立为期2个月的人岗匹配试用期,由比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岗位分配。在试用期间经考察发现不适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最终调动人员由比选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和入职手续。
0551-67711412、0551-67755699(县委组织部)
0551-67711255(县委统战部)
0551-67709276(县委督查考核事务中心)
0551-67799811(县委编办)
0551-677249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县纪委监委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51-67722110
附件三:
►信息来源:肥东县委组织部
►编审:薛冰清 二审:刘坤 审核:陈宏云 张建新
►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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