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2025年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要求,现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2025年1月1日至5月10 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垫江县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二)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放孔明灯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三)严禁焚烧秸秆、枯枝烂叶、杂草杂物、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活动;(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做好火源管控,全面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林区设卡检查巡查和森林防火宣传,认真落实精神病患、智障人员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责任。(二)禁火区域及周边地区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禁火区域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三)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坚持扫码进出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应急值班制度。连晴高温期间,前置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组织队伍人员开展带装巡护,做好随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五)凡违反本禁火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各单位和全县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报告。森林火险应急电话,县应急管理局:74617050,县林业局:74512259。
垫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月7日
1.严禁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砌筑、包装或包裹。
2.严禁燃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浴室。
编 辑:宁思娣
校 对:唐子杰
值班编委:杨亚洲
主办单位: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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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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