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罗氏沼虾苗种生产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产苗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1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深入我市部分虾苗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组一行先后对我市运东片区的三庄、双洋、润欣、进步、阿民5家苗种场开展了现场普法宣传。为进一步掌握目前全市虾苗生产状况,每到一处,宣传组在了解各企业虾苗生产管理的情况后,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企业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要做好“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和销售虾苗时开具“两证”(质量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并在每个企业张贴了《江苏省水产苗种管理规定》宣传单。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普法宣传、跟踪指导服务活动,不断督促企业做到合法规范生产,为我市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氛围。
拟稿:浦良军
审核:葛爱东
发布:孔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