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

民生   2024-10-09 21:46   吉林  

10月8日,吉林省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住建厅、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就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靳 威:
今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狠抓安全治理。非法改装和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省住建厅副厅长 臧 锐:
近年来,省住建厅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有序推进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80025个。下一步,将按照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指导各地坚持分类施策,继续推进和落实好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争取再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万个左右,更好地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  孟繁春: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关注本地政府公告,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及时办理登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邮政部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共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598个,具体登记上牌地点可通过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或电话咨询12123交管服务热线。
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  陈 宇: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消费者要想购买到产品质量更有保障的电动自行车,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二是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三是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以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者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案件线索。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靳 威:
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工具,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且每年以5000万的数量增加。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升态势明显,从2021年的1.8万起迅速增加到2023年2.5万起,年均增长20%左右。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落实以旧换新政策,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全力维护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吉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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