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了解到,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启用1套电子监控设备,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来源:梅州交警
责编:邹晓祯、叶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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