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
对红河州50个先进集体
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其中
蒙自5所学校
10位教师受到表彰
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
红河州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
近年来,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呕心沥血、无私奉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发教育活力,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我州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对红河州第一中学等50个先进集体、方玉银等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树牢“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积极进取、奋力拼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红河州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 红河州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每一个行走在蒙自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春风十里,不如文明有你。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不闯红灯、不乱丢垃圾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友善、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蒙自!
编辑:杜孟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