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食用附子,可以强筋健骨。”
“吃了草乌不怕冷,手脚都是热乎乎的……”
随着冬天的到来,气温骤降
云南部分地方群众
有用鸡、排骨、猪脚等
来炖煮草乌、附子(片)的习惯
并且认为“草乌、附片
只要妥善处理就不会中毒
是对人体有益的”
草乌
附片
附子
州食安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紧急提醒
草乌、附子均有剧毒
群众千万不能
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
↓↓↓
一、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二、严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主要用于非创伤性外用,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对于生产经营食品中添加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禁任何餐馆,食堂,聚餐活动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作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第一责任人
请大家
莫任性、莫大意
坚决抵制
煮食、邀约食用毒性中药材行为
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每一个行走在蒙自的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春风十里,不如文明有你。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不闯红灯、不乱丢垃圾和烟头、不随地吐痰、不乱停乱放。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友爱友善、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蒙自!
●李梅公开接待来访群众时强调:努力把每一件诉求办到群众心坎上
编辑:欧阳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