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芒能源获悉,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确定2025年新增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由市级申报1500万千瓦建设规模,省级依据竞争配置办法(详见附件1),确定1000万千瓦项目纳入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为支持分散(布)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对于“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在不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的前提下,在省级下达的申报规模内,符合国家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支持投资主体申报。鉴于延安新能源资源有限,将实施陕电入皖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本年度在延安市暂不安排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
《通知》还指出,要加快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建设。对于2022-2024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各市要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并网发电。对于切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各市在公示后可宣布作废,并将结果正式报送我委。纳入本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光伏、风电应分别于2027年6月底、2027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市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内,未经我委和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股权、相关权益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向项目核准(备案)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按月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1《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指出,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集中式项目(陆上风电、普通光伏),分布式项目(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
关于申报企业,附件1要求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同时,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竞争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另外,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陕西省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附件1还指出:
(四)纳入全省年度开发建设的项目,除延安外,各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总规模,不超过各市配置项目总规模的5%。
详情见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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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冯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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