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察雅县荣周乡佐通村水渠工程等1个400万元以下项目获得批复,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为落实落细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各项举措,实现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增收,结合昌都市、察雅县“十项增收”措施,一要应交尽交,400万元以下项目均通过政府媒体对外公开。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确保400万元以下条件符合的项目交由有资质的本地农牧民施工队承建。二要加强检查,项目业主单位对交由本地农牧民施工队承建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违法转包、分包,要加大用工核查力度,严守农牧民施工队承建项目“80%”本地用工底线。
来源|县发改委
编辑|杨杰
审核|张永永
复审|斯郎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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