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1-27 17:30   山东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01
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02
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管理岗2人;

(二)工作地点:济南;

(三)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03
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善于沟通,责任心强,富有团队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及组织协调能力;

6.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水平,良好的口头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2.负责开展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开拓企业合作渠道,维护校企合作关系,为科研合作提供渠道和信息支持;

3.负责校企共建科研机构的日常运行管理;

4.负责知识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梳理等工作;

5.办理成果转化相关手续,做好数据统计等工作。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9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中共党员须提供党员关系证明信;

(6)《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7)《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7)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命名,第(7)项材料无需扫描,与pdf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jszy@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应聘科研院管理岗位”。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科学技术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公布(https://www.rd.sdu.edu.cn/),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要求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05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362065

邮箱:jszy@sdu.edu.cn

附件详见科研院网站

https://www.rd.sdu.edu.cn/info/1783/120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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