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罗分中心为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新罗区继去年颁发林下种植类型、颁发林下养殖类型的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后,在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上又一创新做法。
“这是全国首本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新罗区已在全省率先实现林下经济经营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发证。”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林德文说。近年来,新罗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等。此次颁发的产权证书,登记林地共12宗,经营面积达6015亩,所有权归小池镇培斜村民委员会,林地、林木使用权归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期为70年。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的前提下,允许该公司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项目。每年向村集体缴交林地、林木使用费10余万元。
新罗区是全省重点林区,森林资源非常丰富。新罗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主动融入乡村产业振兴,全力打好绿色生态牌,大力推动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加快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转化,有效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有力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实现“不砍树也致富”。2024年,全区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72.4万亩,实现林下经济产值达35.6亿元,惠及林农2.49万户。
如何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的权益,充分调动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新罗区结合实际,聚焦森林景观利用类林下经济开发项目,探索通过颁发林下经济(森林景观利用)不动产权证书,精准明晰林业经营主体对林下森林景观资源的产权范围与权益内涵。“最重要的就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和经营权。我方可以进行长期规划,投资也无后顾之忧。”龙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赖佳明说,新罗区还与龙岩农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凭借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银行迅速完成对岩九溪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授信流程,授信额度高达2000万元。“政银企”合作模式,让他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
“新罗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林业‘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对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也按照‘三权分置’的权利类型登记发放‘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不动产权证。”新罗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加快林权流转步伐,培育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全力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个中心 三个支撑】节前冲刺!重点项目建设跑出“速度”、干出“热度”
通讯员:林文东 编辑:林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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