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筑牢保护屏障

政务   2024-10-17 16:23   山西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公益诉讼筑牢保护屏障

检护民生 检察为民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既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更关系到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破解的难题。近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的决心,也对政务公开活动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如何兼顾、平衡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案情回顾

基本案情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公司在公示水费信息时,将用户的姓名、用水地址及具体门牌号码等个人信息未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便进行了公示,导致个人信息直接暴露,涉及辖区内约2000户居民。这种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调查履职 


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后,本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相关职能单位作为该公司的行业监管部门,未尽到监管职责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公示信息泄露问题并督促整改,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持续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本院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并规范经营者经营过程中的信息公示流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设,提高行业经营者的信息保护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跟进整改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公司的公示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该单位还加强了对行业经营者的日常监管,要求其定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经过检察机关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和行政机关的督促管理,该公司已全面整改了公示信息泄露问题,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的水费通知单进行了回收并销毁,并建立了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提高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意识,规范了对发布信息内容及流程的审查,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部分的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相关职能单位也加强了对类似问题的监管力度,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保护合力。



办案效果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也提醒了行政机关在公示通知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了综合治理效能。





展望未来

个人信息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下一步,本院将持续把“三个善于”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的跟进监督,履行好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同时,加大与职能单位的协同协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合力,分类精准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屏障。



END



编辑 | 王   娜   供稿 | 尚艺薇

二审 | 杨英云   三审 | 张雅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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