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坚决防止出现引起社会议论,危害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有政治问题的出版物及其信息;
坚决防止出现引起社会不满,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制黄贩黄、淫秽色情出版物及其信息泛滥的恶性事件;
坚决防止出现引起国际国内社会关注、损害国家利益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
“扫黄打非”是一场严肃的政治、经济、文化斗争,也是一场文明战胜腐朽的长期斗争;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扫黄打非”还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
“扫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淫秽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印刷品及相关信息的行为;淫秽网站、客户端和其他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网络存储及存储介质等方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打非”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违禁内容出版物及其活动、侵权盗版出版物及其活动、其他非法出版物及其活动。
违禁出版物及其活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5.宣扬邪教、迷信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10.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广义的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仿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俗称盗版)的出版物等。
表现形式主要有: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
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10.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学法懂法,掌握识别盗版制品的相关知识;不抄袭他人作品,尊重版权,勇于创新;自觉拒绝盗版,远离文化垃圾;积极宣传盗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不浏览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做到文明上网;坚决购买、使用正版书籍、音像制品和电脑软件。
在岗位工作中涉及行李、货物开箱检查环节,若发现有航空运输或携带涉黄、涉非出版物的,要及时报告处置。
来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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