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消防部门多次接报民房火灾警情
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后发现
现场均为楼顶焚烧杂物
周边群众误以为发生火情而帮忙报警
楼顶焚烧杂物
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
案例一
9月12日17时,有群众报警称,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锦绣花园公交站后面楼顶冒烟。洲心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住户正在看守焚烧中的废弃木材(楼顶种植蔬菜遗漏的木质架子),消防指战员对明火进行扑灭并确认无复燃后归队,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二
9月13日15时,有群众报警称,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农商银行楼顶面有烟。石角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点为农商银行大厦楼顶,烟雾是由人员燃烧楼顶杂草引起,且明火已被自行扑灭。
案例三
10月14日18时,有群众报警称,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锦绣花园公交站后面楼顶冒烟。洲心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着火点为震海商务大厦楼顶,烟雾为小区物业人员在楼顶烧少量杂草时产生,明火已被自行扑灭。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居民
有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的习惯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灾
危害自身及邻居的安全
并且还会面临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秋季天干物燥
切莫在建筑楼顶、街边
或大量可燃物周边点燃明火、焚烧垃圾
一旦着火
将严重危害到周围建筑物
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丨广东消防、清远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