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鲁甸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6家单位并公布举报方式

政务   2024-11-15 23:13   云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截止11月12日,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已完成进驻工作。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将对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信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6家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典型案例;县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并就开展好本次巡察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指出,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稳定。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深入查找问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做到严守纪律规矩,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巡察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和反映问题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附: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县委巡

察组

组长

被巡察党组织

专用电子邮箱

专门值班电话

反映问题二维码

第一巡察组

 

中共鲁甸县人民法院党组

Ldxxwxcz001@163.com

15750131715

 
中共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Ldxxwxcz001@163.com

15750131715

 


第二巡察组

王世金

中共鲁甸县公安局党委(含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Ldxxwxcz002@163.com

15096541282

 
中共鲁甸县信访局党组
Ldxxwxcz002@163.com

15096541282

 
第三巡察组

窦孝麟

中共鲁甸县委政法委员会

Ldxwdwxcz@163.com

 15750183029

 
中共鲁甸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Ldxwdwxcz@163.com

15750183029

 
注:县委巡察组专门值班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和反映问题二维码有效时间截止20241226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来源|鲁甸县委巡察办

鲁甸警方
鲁甸警方以服务辖区群众为基础,以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及违法行为己任,以构建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为目标,为鲁甸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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