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受连晴高温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为高火险期,全区所有林区为高火险区。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至全区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结束,自动解除封山)。
二、封山区域
除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外,江津区范围内四大山脉(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云雾山)和八大林区(四面山、大圆洞、滚子坪、华盖山、太公山、紫荆山、骆崃山、猫山)等区域的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林场及有关单位,在通往封山区域所有路口必须设立卡点,落实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和进山核查。
(二)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已进入封山区域的应当撤离。
(三)封山区域内,禁止祭祀、农事、施工作业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人员,应当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主动交出火源,接受检查,扫码进山。
(五)切实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依法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六)四面山管委会、四屏镇人民政府、四面山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管控,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安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和违反本封山令的依法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023-47530530、 023-47521119。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来源:江津发布